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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林县持续推进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根据脱贫户的发展意愿和贷款需求,鼓励符合贷款条件且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积极申请小额信贷贷款,提振致富信心和动力,不断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一、信息摸排有力,小额信贷贷款信息底数准。认真组织摸排底数,建立脱贫户贷款需求信息库,及时进行评级授信,为做好小额信贷贷款发放提供支撑。2023年,共筛选出符合条件且未申请贷款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2万多户,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银行、乡镇进行评级授信。截至4月30日,全县贷款存量余额42亿元,创贷款发放以来的最高记录,同比增长168%,受益脱贫户8818户。
二、服务到位有力,小额信贷办理流程优。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站积极与农商银行进行对接,对符合申请贷款、续贷或展期等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简化办理程序,开设办事“绿色通道”,采取“集中受理,专人负责,全程服务”模式,优化办贷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努力做到“让群众只跑一次”,确保金融扶贫政策及时、准确、有效落实到位。贷款发放后,各乡镇农技站对脱贫户进行上门技术指导,确保帮扶到位。同时,积极组织乡、村干部对脱贫户进行走访,鼓励脱贫户参加实用技术培训和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最大限度降低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种养殖风险。
三、兜底保障有力,小额信贷贷款处置率足。截至一季度,全县累计到期贷款30899万元,累计处置贷款30848万元,处置率99.83%;逾期贷款511万元,逾期率0.16%,控制在自治区规定的警戒红线内。按规定足额设立风险补偿资金4309万元,风险补偿金余额与存量贷款余额的比例达到设立风险补偿金规模的规定要求。按时足额发放贴息,一季度拨付贴息资金486.06万元。
四、监管工作有力,小额信贷贷后管理工作强。制定“一户一策”清收处置方案,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提交通知书等方式提醒、督促脱贫户按期还款或及时办理续贷、展期,确保贷款无逾期。实时监测贷款资金流向,监督引导脱贫户规范用款。充分利用贷款发展生产经营,杜绝将其用于上学、建房、人股分红等非生产性支出,加大贷款投放及贷后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小额信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产生效益。
编辑:卢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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